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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爱情》系列之 只爱陌生人 卫捷
因为有人说,人生就是天气前的预报,总也不准。 所以有人说,爱情就是预报后的天气,总是出乎意料。
因为有人说,男人都是野兽。 所以有人说,野兽也有自己的爱情呀。
第一章
1 书在翻开之前,我就已经知道结果。灰姑娘最后会成为王后,丑小鸭最后会变成天鹅。这都是老掉牙的故事了,从很多张嘴里讲出很多个版本,每个版本都没什么新意,全是老一套,大伙儿都听烦了,都觉得这纯粹是在胡扯。 但我依然强迫着自己看下去,因为我想从书中找到她们之所以交好运的理由,她们如此弱智却如此幸运到底是为什么? 但结果却让我遗憾,她们的好运是天生的,没有任何外来的因素。于是,我开始理所当然的怀疑,所有经过努力而获得成功的故事都是别有用心的家长用来蒙孩子的。 自己的力量是有限的,你永远也无法把自己举起。在通往爱情的道路上,一加一等于二的公式绝不成立。这是经过了证实的,没有丝毫值得怀疑的。 其实,一切都可以更美丽的。 就像色情电影,一旦抛开那些原始、兽性之后,剩下的那种“唯美”则完全可以让受到高等教育的人也感到赏心悦目。所以,喜欢色情电影什么的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地说出来,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人有理由去尝试一下说真话。 尽管说真话的后果往往让人感到遗憾。但人活着,总得尝试一下冒险,体验一下极限。这,是生命的乐趣之一。
2 我一直都坚持相信所有的激情都会退去,所有的记忆都会遗忘,但我始终不知道自己的记忆中为什么总是有那样一段灰色。 灰色中,我的影子与背景完美地统一在一起,我像是一个会飞的人。 当我再一次站在这海边,再一次看到天空中的浮云飘动,我忽然感到自己的身体在发抖,就像大病来临前那样,手脚冰冷,四肢麻木。我感到了一种突如其来的恐惧与绝望。 除去算命这一功能,手纹另外的作用就是让你能随时判断自己是不是老了。 伸开手,看着手心那清晰的纹路,看着它的指向,猛然间,我感到自己真的老了。 我瞅着自己的手纹傻笑,但笑得很有道理:谁都会有老的那一天,天底下不止我一个人摆脱不了生老病死。 3
“想我吗?” “恩。” “想和我……?” “恩。” 她的手伸了过来,不轻不重地抚摸我。我再恩一声,然后一阵阵的抽慉,接着感到内裤一片温热,片刻后开始冷却。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性体验,激动、兴奋、无知…… 这是一个阳光异常明媚的下午,我站在窗前,背对着阳光,脸冲着一个有着一头长发的女人。她比我大,不是大一点,而是大很多,大了整整十岁。但这没什么,她身体的丰满与美丽足以弥补年龄的差距。我唯一感到不平衡的是在这次性体验中,我居然连她的身体都没触摸过。 让我更遗憾的是,她的身体如同魔鬼般让人窒息。 我就这样失去了童子之身,每次想起我都会感到羞愧。之后,我还会为自己的纯情感到苦笑不得。 她是一个娇艳的女人,是我的老师,是我的情人,也是我的敌人。 那种感觉很美妙,我永生难忘,永远追寻。
我所住的那所房子被称做鹰宅,它是一座老楼,关于它的传说有很多个版本。每个版本都在胡说八道,因为每个版本都在讲述一个关于魔鬼的故事。有的说魔鬼升了天,成了天使,还有的说魔鬼下了地狱,成了野兽,等等。 我从小就生活在这里,整天都看着这所房子,因此我知道,这里别说魔鬼,就是大一点黑一些的野猫也没有一只。 这里特别的安静。 这是一座古老的德国式建筑,它的外形从远处看去很象一只鹰,它就这么得的名。 我很小的时候,就自己在这里住。我家里另有一套房子,在旁边那栋楼上,我的父母都住在那里。我很喜欢这种安排,我喜欢自由的生活方式。 我这栋楼住的都是团结户,我的隔壁住着一个老太太,她没儿没女也没丈夫,整天都不说话,时时都阴着脸,晃着一双毫无色彩的眼睛,而且白眼球比黑眼球大得多,一看就像老式电影里的特务。 我们之间的对话少得可怜,我记忆当中仅有的几次谈话都是关于水费及电费的争执。我们共用一个水表和电表。 有一天,我闻到她家里有一股奇怪的味道,很臭。我以为她又在腌咸菜,她特别喜欢腌咸菜,她家里光咸菜缸就有十几口。因此我并没有在意,只是捏着鼻子忍着。我忍了一天又一天,而咸菜味却越来越重,也越来越臭。我实在忍无可忍了,就去砸她家的屋门。 然后我就发现,她已经死在了家里。 她是正面朝下趴在地下的,我在无数警察中间看到了她的背影。据称,她死于意外。她摔了一跤,脑袋摔在一枚竖起的铁钉上。铁钉直接掼入她的脑袋。 她死之后,我一个人寂寞了很长时间。后来我上中学上大学,每天都住校,直到那一年放暑假回家,我才发现我有了新的邻居。 我的新邻居依然是一个单身女人,但她漂亮,而且妩媚。她的眼睛又大又美丽,长长的睫毛就像假的似的,一忽闪一忽闪,似乎时时都在跟我打哑语。她有一个女儿,上小学,只在星期天的时候来找她。她是一个离了婚的女人。她叫王丽萍。 还有,她是一个比我大十岁的女人。 她的女儿很喜欢和我玩,她常带着作业来这里写。一有问题就问我,有时候甚至让我帮她抄课文,而她却跑到外面去抓蜻蜓。她的女儿很漂亮,非常像她。 在一个星期天,她女儿离去后,她忽然朝我微笑,说:“你帮我回答女儿的问题,我也来回答你的问题吧。” 我说:“什么问题都行吗?” 她说:“是的。” 可我不知道该问什么。 她就引导我:“你想知道女人的构造是什么样的吗?”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点头还是摇头,我只看到她慢慢地脱去身上的衣服,就像一首激扬的歌曲,让我兴奋难耐。 当她一丝不挂地站在我面前时,我兴奋地迎向前去,可她,却冲我摆手。 她说:“不行不行,你还是孩子。” 然后,她钻进被窝,说:“你走吧。我累了,要睡了。” 我依然能看到她露在被子外面光洁的小腿,那双腿让我嘴里一阵阵发干,眼珠子都开始充血。 我想走上前,但没有勇气。 她把灯关了,屋内一片黑暗。我猛地想起此时站立的地方就是那个老太太死亡的地方,由此,我感到了一阵阵的恐惧,后背开始发麻,眼前金星乱冒…… 我,落荒而逃。 从此之后,我迷上了色情刊物,杂志、小说、录像带,我什么也喜欢,每每从中看到漂亮女人所露出的光洁大腿时,我就会想起她。 她是一个娇艳的女人,是我的老师,是我的情人,也是我的敌人。
4
很久很久之后的一个夏天,我开始过得烦躁不安。原因是那个夏天里,我一直在被一个怪梦所左右。在那个梦里,所有的一切都披着五光十色的外衣,远远看去灿烂生辉,光彩夺目,但真走到眼前却发现所有的醒目都是人为制造出来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 梦境和真实的差距太大,每次醒来我都会感到沉重和压抑,但又无可奈何。我不可能永远不睡觉。 我所住的房子最有特色的是窗前的风景,曾经有一个时期,我对面的那栋楼里每天都会有一个让人赏心悦目的姑娘在清晨出现,她所住的楼层与我平行,她出现的阳台也与我的窗户相对。 第一次发现她时我打了一夜麻将,我拉来的牌架子们都倒下了,他们抢了家里所有能睡的地方,包括床包括沙发包括椅子甚至都包括写字台。弄得我只好站在窗前伸胳膊伸腿,准备死捱着扛到天亮。 这一夜我的手气真是不错,从第一次上厕所出来之后就没停下赢钱,他们的口袋都让我缴空了。当然,这也是他们理直气壮霸占我地盘睡我床的主要原因。 我在窗前长久地呆立时,她,出现了。 她从阳光明媚的清晨里慢慢浮现出来,这使得我眼前一亮,立刻便兴奋起来。好像四周的场景都变了,我似乎站在了云层之中,脚下是一片虚空。 她穿一条白色的吊带裙,丰润的肩头直接面对着我的眼睛。她站在阳台上舞动长发,犹如表演少数民族舞蹈,任长发在阳台上漫天飞舞,让人眼花缭乱。然后,她低下头,用一个特大号的梳子精心地梳着她的头发,她那披下的长发简直就是一道黑色的瀑布,比电视广告里那些洗发水模特们的头发还要飘逸。 整个过程我一直看着,看得我口水横流,恨不得窗台与阳台之间会冒出一条钢丝,然后我像只山羊一样走过去。至于走过去之后会怎么样我心里就没底了。我对这时候的自己比较了解,除了会幻想会吹牛之外,我,就是一胆小鬼。 太阳出来了,她是那么年青、那么健康、那么漂亮,和我第一次性体验时接触到的那个女人有着许许多多的不同。 由此,我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美好生活感到无比的喜悦。 之后,她几乎每天都会在这个时间出现,天亮得越来越早,她的影像也越来越清晰。她在晨光中舞动长发,阳光映在她的脸上,使她变得光彩而夺目。 这一切都使我相信,我靠打麻将赢来的钱所买的那个大号望远镜实在是物有所值。 那是个大号的俄罗斯军用望远镜,放大比例足足有六十倍。我用这大号的望远镜一天又一天地观察她,她的一举一动我都慢慢熟悉,直到她的头发她的锁骨甚至她脸上的小雀斑都清晰地印入我的大脑。 她,成了我假想中的情人。 终于有一天,她在我的梦中出现了,她表情严肃地问我:“你赶紧告诉我,我昨天晚上脱下的胸罩放到哪儿去了?你不是天天都用望远镜看我吗?” 忽然间我就醒了,是被吓醒的。 这个梦之后,她就没有再在阳台上出现过。这让我觉得很疑惑,她到底上哪儿去了?被人绑架?远走他乡?患病住院…… 我的望远镜很久没有用过了,我实在是不甘心,就去那所房子里找。我去过两次,第一次去的时候房门上挂着一把很大的锁;第二次去的时候锁没了,但我刚敲门就听到一个男人在屋里闷声闷气地喊:“你他妈的有病呀!这才早晨五点,你敲什么敲……” 我落荒而逃,跑得急了些,脚脖子都给扭伤了。 几天之后,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出现在了阳台上,同时出现的还有一个风情万种的风骚女人。他们取代了她从前的位置。 又是几天之后,我把远望镜借给了一个要去现场看球赛的朋友,然后,我就再也没见到过那望远镜。这是因为那朋友有一个爱好,借了别人的东西从来不还。对此我没跟他计较什么,反正对我而言,远望镜已经彻底地失去了作用。 在那一年里,视觉极大程度地欺骗了我的思维。 也就在那一年,我实实在在地遇见了铃兰格格。 那一年,我正好二十岁,和其他同龄人一样,每每见到漂亮姑娘就眼睛发亮,然后便会在自己所认为的幸福中沉沉睡去。
5
我一直认为遇到铃兰格格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所以,连两辆同向飞速行驶的汽车在高速路上相撞这么离谱的事发生我都没觉得意外,反而觉得剌激,然后就觉得这是顺理成章的事。 上天总得安排一种方式让我们相遇,不是这种,就会是另外一种。 反正我们总得相识。从理论上来说,这是上苍的职责。 那天真是惊险,如果不是司机反应快,我坐的大客车和铃兰格格坐的小客车就得一起滚到高速路下。要真那样,我以后的种种劣迹,包括现在能坐在电脑面前也就成了一种奢望。 车祸的开始与过程我毫无记忆,唯一有印象是车祸的结尾。两辆车都停了下来,一前一后,车体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当我狼狈地从翻倒在地的客车里钻出来时,我看到了她,看到了那张我一生也无法忘却的脸。 她就是铃兰格格。这名字是她身份证上的名字,她的名字很怪,是四个字,可她不是公主,也和公主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非要把她和公主扯上什么关系的话,她只是我一个人的公主。 她从那辆已经严重变形了的小客车里钻出,脸色显得很苍白,估计是吓的。她摸摸头,摸摸脸,然后从上到下开始活动自己的关节,在确定自己什么事都没有之后,她露出了一丝笑容。 那就是她的笑容,明艳、灿烂,熠熠生辉,荡漾着不羁的美丽。 她有一张让人一眼看到便会永生难忘的脸,小巧的鼻子,大而夸张的眼睛,以及一笑便浅浅浮出的酒窝。一切都是那么平凡。不,不,我说错了,我没觉得那是平凡,事实证明也正是如此。那些不经意间露出的平凡凑到一起,显示出的是一种超凡脱俗般的精致。 我对这种精致充满了向往与心醉,尽管事实上她并不像我所形容得那样美丽与清纯,但我依然觉得自己沉入了一见钟情的可怕漩涡中。 其实,这并不是我第一次见她,在此之前,我已经见过她无数次。我认出了她,她就是那个在远望镜里与我共度无数个夜晚的女孩。她,有着一头如瀑布般的长发。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的很多朋友都见到了她,然后都异口同声地说:“也没什么嘛,很普通嘛,哪有你形容得那么天仙。” 这是好的,还有人更直接更干脆:“你眼瞎了。” 我把这都理解为是视觉上的差异。 美丽是相对的,就像一把钥匙配一把锁一样,只要钥匙和锁互相瞅着顺眼,别人的意见就纯属多余。 自己的事情自己清楚。 我的事情我清楚,谁也不能替我思维。 再来说说那场车祸。那场车祸非常可疑,明显像在拍电影。虽然两辆车都擦碰得面目全非,可乘客却都什么事没有,就连最普通的擦伤都没人沾边。这让我不得不怀疑是车主自己捣的鬼。我这么怀疑是很有依据的,我的一个邻居就曾为蒙保险公司的保险费而故意制造出类似的车祸。不过他的尺度没掌握好,把自己撞成了植物人。 在等待事故处理的空挡,两辆车上的幸存者都一起站在高速路边,互相庆幸着自己的大难不死。 在这种时刻,没受伤就是难得的幸福。大家有理由为自己的幸福说些什么。 在所有的乘客中,铃兰格格的年纪和我最接近。于是我理所当然地跟她攀谈了起来。这不是谁与谁搭讪的问题,而是顺理成章的机缘。我坐的大客车的目的地是青岛,她做的小客车的目的地也是青岛;我返回青岛是去上学,她来到青岛也是去上学;我在青岛一所靠海的大学里上学,她也在青岛那所靠海的大学上学;我上大三,她上大一…… 还有,我们都在青岛生活了好多年。 说到这儿的时候,我们想不熟悉都不行了。太多的巧合使我们间的距离感在瞬间就淡化了许多。我们就像两个认识了很久的朋友一样,说着笑着闹着,直到周围的其他人都慢慢离去。 几乎就在转眼之间,天就黑了。 昏暗中,她的样子越发让我着迷。瞅着她,我再一次想起了那句俗得不能再俗的成语:一见钟情。 我想,这句落伍的成语只配用在这里。 我们上了另外一辆过路车,在颠簸一个小时后到了青岛。下车时她和我告别,我刚想说我和你顺路我可以送你回家时,她却说要去一个亲戚家,就在车站附近。 我只得和她握手告别,我们的态度很友好。 然后,我看着她离去,她的步子很轻盈,像只矫健的小鹿。 很多天之后,关于那天的记忆,我所能记起的就只有她一笑后所露出的光洁的牙齿。其它的,都如梦境般虚幻飘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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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拉下的时候,黑暗就会涌出,掩盖住所有的丑恶。于是,美丽与丑恶之间的距离开始慢慢消退,直到它们变得相亲相爱。 已经成了习惯,一到夜晚我就会像个游魂野鬼般在校园里游荡。我知道我在寻找什么,所以我很投入,以致眼睛在黑暗中都灿灿生辉,远远看去就像只恶狼。 我在寻找她,寻找那张让我永远都无法遗忘的面容。 我在寻找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我在希望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我在失望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她似乎是骗我的,她根本就没在学校里出现过,我有绝对的把握这么说。这座校园即使翻过来也不会有她的影子。我已经翻过了不止一遍。 被人欺骗的感觉是不好受的,我一次次地印证了这一点。 忘记她,忘记她,一定要忘记她…… 我决定自己和自己赌一下,听天由命,如果太阳明天从西方升起,那我一定忘记她;如果太阳明天还从东方升起,那我还得继续寻找。 结果第二天,太阳果然还是从东方升起,奇迹没有出现,于是我明白了,明天不是用来幻想的,而是用来回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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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和铃兰格格做爱之前,我已经不是处男了。那个女人比我大整整十岁。她,是王丽萍。 事后她解释是她勾引的我,我想这只是她的借口,她不过是想让我好受一点罢了。其实,事实的真相是我勾引的她。准确地说,是我强暴了她。 再次见到她之前,我已经有了一次性体验,虽然严格的说那并不是真正的性体验。 她又问:“你想我吗?” 我说:“恩。” 她还问:“想和我……” 我说:“恩。” 然后,我们就做了。我疯狂地把她压倒在地上,把从毛片中学来的全部动作一一复习了一遍,我伸张,我压缩,我冲撞,我像一列高速奔跑的火车,不停地往前奔、奔、奔…… 她不停地呻呤,不停地呼喊,歇斯底里地大声念着一些莫明其妙而又毫无关联的词语,剌激而具有挑逗性。 我只是个初涉尘世的毛头小伙,我只是个经不住诱惑的单身男人。 我,其实应该没什么可自卑的。 我一泄千里,我崩溃了,我瘫软了,我倒在她身上,感到一阵阵的虚空。然后,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我感到对不起铃兰格格。这一切,应该是给她的。 我哭出声来,就像个刚失身的少女,真他妈的。 王丽萍把我抱在怀里,说:“没什么没什么,这没有什么,每个男人都会经历这个过程的。咱们就当什么都没发生。对你女朋友好一些,有需要就来找姐姐,别去碰妓女,她们脏。” 她让我叫她姐姐,我叫了。她摸着我的头,把我拥向她乳房的位置。我把头俯在那里,紧紧地搂着她。 她的胸部非常得柔软,把我带回了童年,就像躺在母亲的怀里。 我感到一种巨大的安全感。非常安慰。 她又把灯关了,在我耳边轻声地说:“再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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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来说说我和铃兰格格接触的过程。 我在叙述自己与铃兰格格与王丽萍这两个女人的接触过程中,很明显地感到自己的思维逻辑产生了混乱,把时间表搞得颠三倒四。好在我的叙述在主干上还有章可循:我是按照做爱的顺序来一一叙述的。 王丽萍是第一个和我做爱的女人。 铃兰格格是第二个。 和铃兰格格做爱时,我还在上学,还是学生,但我的身体却早已发育完全,而且生理正常得不能再正常。 我第一次和铃兰格格做爱很不顺利,我刚进入她身体她就哭出了声,她连声说:“疼疼疼,我疼。” 这使得我兴奋的情绪在瞬间就降了温。我们静止了几分钟,然后拉开灯,床单上几滴鲜艳的血花让我的兴奋重新燃起。我再次抱住她,可她还是喊疼。我急了,说:“你闭嘴,又不是光你一个人疼,我也疼。” 她不再出声,任由我在她身上纵横驰骋,直到我像撒气的气球一样趴在她身上一动不动。 她说:“你太粗鲁了,这不像平时的你。” 我们都笑了,然后开始紧紧地相拥着。那一夜,我始终是在持久的兴奋中,一点倦意都没有。
此前她的身体我不止一次地抚摸过,所有的性征我都一一接触过,可她就是不让我真刀真枪地来。她说你放心,不到咱们结婚那一天,我决不让你得逞。如果你想试的话就过来,反正我最近一直在练女子防身术。 我当然不死心,我试过很多次,每次都以失败而告终。她的劲一点不比我小,在我们一对一搏斗的时候,我一点便宜也沾不到。不过值得我欣慰的是,在床上翻天覆地的搏斗中我也一次比一次更接近终点。直到有一天,她实在烦了,问我:“你说实话,你是不是整天都在惦记着这事,不得到你就不死心是不是?” 我当然说是,然后又讲事实又摆道理给她上了半天课,包括性是人类感情的最终阶段,性可以让爱情更牢固,性是爱情发展中必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等等。 她听得聚精会神,说:“怎么一谈起这个问题你就两眼放光呢?算了算了,随你吧。明天行不行?” 我急了,说:“你这不是晃点我嘛?不行不行。” 我脱去她衣服,在解她裙子的时候,她忽然满脸通红呵呵地笑道:“咱们还是改天吧,我大姨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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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夸张一些,无耻一些,铃兰格格便是我学生时代的全部记忆。 学生时代的宿舍里永远都有一股无法清除的脚丫子味,我所住的宿舍里更是如此。我们这里的气味让人想到的不是单纯脚丫子,而是那种患了脚气的脚丫子。有经验的都知道,有脚气的臭脚丫子和没脚气的臭脚丫子的味道绝不一样,有脚气的脚丫子所散发出的是一股子严重串味的腥臭,闻着特别剌激。 睡在我上铺的是“马猴”,他姓马,长得尖嘴猴腮的,所以大伙就明目张胆的叫他马猴。马猴有一个爱好,就是不洗脚,这听起来在以懒惰成性的大学生们中间似乎没什么“出众”的,可事实却并非如此。他的不洗脚是出了名的,出名的原因是他的不洗脚极具连惯性,用他的话说,从他记事起就没洗过脚。 可以断定,宿舍里的气味就是他制造出来的。 马猴身体虽然不壮,但打起架来却非常舍得拼命,属于那种宁可自己不要脑袋也要砍下你一只手来的人物,非常有个性。鉴于他的这种特长,我们只能放弃用武力强迫他洗脚的设想,不得不去忍受他那股子特别浓郁的臭脚丫子味。 我专门做过测试,待在屋里的各个位置比较气味的大小。最后的结果证实,在大部分时间里,他的下方,也就是我睡的那张床,是味道最集中的地方。只有起风而且大开着窗的时候,老枪睡的那张床才会替代我的床。 但老枪很个聪明人,自从搞明白这一个物理特性之后,他就对风特别敏感,一起风就先去关窗。 这样一来,我就成了是最悲壮的受害者。我曾千方百计地引诱马猴去洗脚,以改变这一事实,但结果却不尽人意。有一次把他逼急了,他居然用极其严肃的口气告诉我:“要不咱们就打一架,你赢了我听你的,我赢了你听我的。谁最后站着就算谁赢。” 我只好摇头,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闻闻怪味是死不了人的,跟他打架可没准。 之后,他公然在宿舍里宣布:“我最喜欢的就是这股子浓郁的味道,剌激!除非我得了脚癌,否则我决不会染上洗脚的恶习!” 我不知道有没有脚癌这种病,但我知道他说的没错,他确实喜欢那股子臭脚丫子味,这延伸到他喜欢的食物都是臭豆腐一类气味独特的怪东西上,就连他出去买咸鸭蛋都要买臭的那一种。 既然他不去改变,那我就得去学会适应他。日子总得过下去的,自己不能跟自己过不去。 我用了大半年的时间习惯了那股子味道,慢慢地练出一身闻臭脚如无物的功夫。可就在我这门功夫练到炉火纯青的时候,风向忽地一变:马猴居然开始洗脚了! 这奇迹发生的时候我们都躺在各自的床上研究几天之后的考试该怎么作弊,有人说打小抄比较科学,但费事;有人说直接带书进考场省事,但风险大…… 正说的热闹时,马猴穿着拖鞋两脚湿淋淋地走进屋来,冲着我们美滋滋地宣布:“从今天开始,我洗脚了!” 一时之间,我们宿舍的所有人都盯着他,一脸的奇怪,大伙都一头雾水,七嘴八舌地问他:“明天的太阳从哪儿出来?” “洗脚,你怎么可能洗脚呢?” “你是不是真得了脚癌?明天我们就给你张罗着捐款去。” “甭理他,前天他打蓝球时撞头了,现在正处于傻了没好又摔脑子的阶段。” 见大伙儿的反应这么强烈,马猴也急了。他说:“你们这是干什么呢?就跟我欠了你们钱似的。不就是我洗脚了嘛,我这叫讲卫生,响应政府的号召。” “别废话,到底怎么回事?你喝了多少?” “跟喝酒没关系。”马猴神秘地冲我们笑笑,说:“我泡上一姑娘,这两天要跟她私定终身。嘿嘿,嘿嘿,嘿嘿!” 这理由听起来很像样,于是我们都围了上来:“说来听听,泡的哪儿的姑娘,就你这水平?这姑娘是手不好还是脚不好,是不是聋哑学校的?年龄够不够四十?” “你们这帮子丧尽天良的家伙,凭什么我就泡不到好姑娘?好汉无好妻,赖汉娶仙女,这是无数前辈先烈用鲜血换来的真理,你们急也没用。” “甭理他甭理他,越说他越来精神,这样的人属狼的,灯越照眼越亮。” “信不信由你们,反正我幸福我知道。幸福,幸福,我太幸福了!” 大家一阵哄笑,各自散去。 我们反应这么大没什么可奇怪的,因为马猴是专泡丑姑娘的,在对待女人这一原则性问题上,他是公认的不挑食。我们曾经见到他跟一个裤腰要长过裤长的姑娘真诚无比地说:“你瞧,我对你的感情就像那明亮的烟头。” 那是在一家录像厅里,烟头在黑暗中确实显得灿烂无比。据马猴说这家录像厅一到半夜就会放一些剌激的片子,我们这些对自身性功能缺乏必要实践的热血青年就是冲着这个来的。可没戏,屏幕上的姑娘每次脱到胸罩时就要换镜头,惹得我们不断破口大骂:“这狗导演!生个孩子没屁眼!” 马猴把他对那个姑娘的热情用烟头比喻形容出来之后,整个录像厅立刻静了下来,所有的人都愣了。无数双眼睛从各种不同的方位瞅了过来,那一瞬间,和他并肩战斗的我们变得无地自容,觉得认识他简直是一种耻辱。 好在屏幕上及时出现了几条诱人的大腿,这才把大伙的注意力吸引过去。可马猴仍不觉悟,继续跟那姑娘海侃他的爱情。从一个烟头引申到了一堆烟头:“我对你的感情就像那一地烟头一样炽热……” 好在我们晚饭吃得不多,不然真要吐了。 我们实在受不了了,再加上那天的录像片也确实没什么好看的,所以我们连招呼都没跟他打,就从录像厅撤了出来。 早晨,他一回宿舍就神秘地跟我们说:“脱了脱了,全脱了,你们一走就脱了,连裤衩都不剩。” 他就是这么一个人物。 他洗脚的那一夜,我一次感觉到了空气的纯净,整个宿舍也都似乎有了一股香气。不过很可惜,那股子香气中混杂了一股子肥皂味,这使得宿舍更像一个澡塘子。 马猴对自己的臭脚很有数,以致他在洗脚这事上下了狠功夫。据知情人透露,单洗脚这一项工程,他一次就动用了大半块香皂,真舍得! 要知道,他平时可是连肥皂都不用的。他所谓的洗脸就是把水猛地往脸上一泼,然后跟猫似的再擦两把就算完成。 单凭马猴用香皂这一点来看,他恐怕是真的交上了女朋友。当然,我们丝毫也不怀疑这女朋友的裤腰要长过裤长。 我们宿舍里流传着一句极为壮烈的口号:头可断,血可流,朋友之妻绝对不能客气!对我们而言,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种行为准则。大家谁都不例外,主动的把这口号的实质纳入到了行动之中。因此,在侦察出马猴下午要旷课到宿舍里接见他女朋友之后,我们都积极地采取了行动。 我们一起去药店买了一包避孕套,到宿舍里布好点,有藏衣柜里的,有藏床底下的,然后准备看好戏。 宿舍里有人进来的时候,大家都屏住了呼吸,一时之间,屋里静得出奇。在床底下的我很清楚地看见了六只脚。我的算术虽然不怎么样,但还是一下子就判断出进来的不是两个人而是三个人。再随着说话的声音不断涌出,我又判断出那三个人的性别是一男二女。男的是马猴,一个女的是马猴的女朋友,另一个女的是马猴女朋友的朋友。 看样子那姑娘对马猴早有防备,为防备马猴做出什么越规的事,就带着朋友一起来了。对马猴来说,这肯定是件特遗憾的事;对我们来说,这可是一好机会。送上门的姑娘,我们可不能放过。 老枪首先发难,从另一张床底扔出几个避孕套,正扔在他们坐着说话的那几张椅子边。姑娘应该是看见了,可马猴也看见了,他率先伸脚牢牢地踩在避孕套上,然后起身装成什么事都没有的样子问那俩姑娘喝不喝水。 姑娘当然说不喝。于是他重新坐下,跟姑娘们接着侃中国足球。 他说别的还好,一说中国足球,我的胃就直翻腾,有些恶心,非常不舒服。好在我手上也有几个避孕套,于是我也行动。我瞄了瞄准朝着马猴就扔了过去。我的准头不错,那几个避孕套都扔在马猴的衣服上,然后发出一声轻响,落在地上,就像从他身上掉出来的一样。 这次姑娘抢先弯腰,伸手把避孕套从地下捡了起来,在还给马猴的一瞬间,姑娘看了手里的东西一眼,然后吃惊地问马猴,声音都变了调:“这是什么?你,你,你这儿怎么有这个?” 马猴赶紧解释:“我不是我的,真不是我的!” “这是你的宿舍,谁能陷害你?” “真不是我的,我根本不用这个。” “什么?你都不用这个——你太不讲卫生了!” “算了算了,我是被人陷害的。你们又不是不看国产电视剧,这点道理还能不明白?越是你身边的人,越能陷害你。” “你说清楚点!” “我招,我全招!”马猴换了一付面孔冲床底下的我们大喊,“出来出来,都他妈给我滚出来!一进这屋我就闻着你们的味了,都在这儿憋着劲害我!奶奶的,毁了我对你们有什么好处嘛?” 老枪先钻出来,边钻边骂:“这谁呀,什么东西都往床底下塞!你瞅瞅,这都什么玩艺?鞋擦子、木梳子、臭袜子,还有半拉成干了的苹果……都要赶上拉圾箱了!这种卫生条件怎么能行吗?别说四化,就是五讲四美三热爱都不达标……” 老枪的碎嘴一直是我们宿舍里的一绝,屁大的事他也能说成山那么大。关于这一点我们都有常识,无论什么话题让他开上头,他就能一直说下去,不到饿得心发慌他绝不停下。可这次显然有些意外,在越说越热闹的时候他忽的就住了嘴,然后闷闷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于是我立刻就明白了:屋里的两个姑娘至少会有一个美女! 只有看到美女的时候,老枪才会成为哑吧,这已经成了老枪一个标志性的特征。 老枪这毛病大伙儿都知道,所以屋里瞬间就热闹起来,大伙一声哄,从屋里的各个角落里钻出来,床底下、衣柜里……都是常人绝对想象不到的地方,跟电影里演的地道战似的,神出鬼没。 姑娘呵呵地笑了起来:“贵宿舍真是藏龙卧虎啊!” 我所隐藏的床底比较宽敞,所以我钻出来的动作也就比较利落。可等站在那两个姑娘面前时,我也和老枪一样,傻了! 但我傻的理由要比老枪堂皇,因为其中一个姑娘居然是铃兰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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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千次地设想过和铃兰格格的重逢,也上千次地精心设计了再见她时的开场白。可真的站在她面前时,我居然也和老枪一样,哑了。 她认出了我,冲我呵呵地一笑,说:“是你呀,好好的往床底下钻什么?” 她的笑容让我平静了些,我看看天花板,再看看床底,然后说:“屋里太热,相比之下还是床底下凉快,你要不要试试?” 她说:“算了,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马猴看了看我,一脸的阴险,再扭头看看铃兰格格,已经是一脸的灿烂。他跟铃兰格格说:“看样你们认识,这我更得警告你,别被这小子的外表所蒙蔽,他是典型的坏人,知道什么叫披着人皮的狼吗?看到他你就明白了。” 她仔细打量我:“你身边的人就这么评价你?” “他这是夸我,是在美化我!” 马猴嘿嘿一乐,开始给我们互相介绍:“这个披着人皮的狼你们已经认识了,他叫卫捷,我们都叫他老狼。那个一直躲在衣柜里的,叫常军,我们叫他大炮。这个一直躲在吊橱里的,叫江正汉,我们都管他叫大傻,你们也别客气。还有这个,这是老枪,那个,那是闷雷……” “你们这都是些什么名字呀?怎么听怎么不像好人。”铃兰格格身边的圆脸姑娘开了腔,全是日本连续剧里的词,“我叫虹静,她叫铃兰格格,第一次见面,请多关照。” 虹静长得也挺不错,高个长发,像混血儿,而且特大方,还伸出手来挨个和我们握。握到我的时候,她眉毛挑了挑,若有所思地说了一句:“你就是卫捷呀!” 我没搞明白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在此之前,我没见过她,更不可能欠她的钱,我就根本不认识她。 和她握手的时候,我发现她的手很冷,握在手里非常不舒服。还有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像狐狸一样让人有种莫名其妙的冲动。 接下来大伙就围坐在一起胡侃,侃国际形势,侃国内政策,侃银河系里有没有外星人,什么离谱侃什么,满嘴跑火车,什么边都不靠。 这种气氛下大家是很容易互相熟悉的,没费什么功夫,虹静就跟我们嘻嘻哈哈地打成了一片。和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铃兰格格,她表现得特安静,几乎不说话,无论我们说得多热闹她都只是微笑着点头。 虹静晚上要去游泳,可她从来没下过水,她怕把自己交待在了海里,就问谁有空陪她? 除我和铃兰格格之外,所有人都说有空。 这样,就有了我和铃兰格格单独接触的时间。 必要的沉默之后,我问铃兰格格:“喜欢蓝球吗?” 她说:“喜欢。” “喜欢乔丹吗?” “喜欢。” “喜欢巴特尔吗” “喜欢。” “喜欢宋世雄吗?” “喜欢。” “喜欢泰森吗?” “喜欢。” “那我们去看球,今天有排球赛。” “好。” 走在校外的街道上,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舒畅,浑身的细胞都在拼命地伸懒腰。 我说:“好久没见了。” 她说:“哦。” 我说:“我在学校里找过你,可没找到。” 她说:“哦。” 我说:“我每天都在找你。” 她说:“哦。” 我说:“为了找你我几乎要把学校翻过来。” 她说:“哦。” 我说:“那天之后我一直想见你。” 她说:“哦。” 天越来越黑,街上的人越来越少,我们的身影在路灯下显得有些张牙舞爪。无意中,我的手碰到了她的,她身体抖了一下,看了我一眼,没说话,继续走。 我说:“我喜欢上了你。” 她浑身一震,停了一下,低下头,继续走。 有意地,我的手握住了她的。她挣了一下,没挣脱。 我说:“我喜欢上了你。”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长久地看着。之后,她的眼里涌出了泪水,在路灯的映耀下,滴滴晶莹。 她说:“我骗了你,我在另外一所学校。” 她说:“我常到你们学校来,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为的就是想见到你。” 她说:“我每天都在打听你,想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喝什么跟谁说话和谁做朋友……” 她说:“我每天黄昏都在学校门口徘徊,希望我们可以在偶然中重逢……” 她说:“我早就喜欢上了你……” 她说:“我早就知道你用望远镜看我,但你不知道我也买了一个望远镜,比你的还大……” 如果心情可以让自己飞翔,我想我此刻应该正在飞往天堂的路上。 她穿一袭白包的长裙,身体扭动间那长裙就飞舞了起来,像一朵洁白的百合花。这种形容有些牵强,但她给我感觉确实如此。她像花一般的优雅,让我沉醉不止。 夜色中,我闻到了百合花开的味道,香气四溢,令人心醉。 这突如其来的快乐让我们相信,我有足够的理由高声大叫,即使吵醒这座城市中那些正在梦中的人们我也不在乎。
第二章
1
“什么什么,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砸我别克车的那个人不是你?”我捧着电话跟一个叫王觉重的家伙说,“我一直以为那人是你呢。” “你说什么呀,我能吃饱了撑得干那事吗?我这几天都在北京没完没了地开会,下个星期去上海,再下个星期去广州,会太多,我太忙,只好等我回去之后再还你钱了。” “那好,等你回来我请你吃饭,不过在这儿我先给你道个歉,因为砸你别克车的那个人是我。” “去你妈的……” 我及时扔了电话,让他接下来的精彩技艺无处炫耀。他的骂人技艺一向以精彩著称,又狠又含蓄,我领教过。我们俩曾经在保龄球馆里合伙把一个小偷骂到吐血,尽管事后证明那小偷的吐血与我们手里的保龄球有很大的关系。我们还记得把那小偷送到医院后的情景,大夫撕开他胸口的衣服看到他的伤痕后不住地“赞叹”:“真狠呀!” 王觉重是一家“戴”着外资“帽子”的资易公司老总,其实就是一空心萝卜,水灵的只是外面的那一层皮。我们的熟悉是因为大家做的生意内容大体相同,全是什么事都干,什么人都骗。正因为如此,我以前才把他当成一个不错的贸易伙伴,也是朋友。 不过后来他欠我钱了,我们也就由朋友关系改成了天敌关系,跟猫和老鼠的关系比较相近。我们每天都在玩捉迷藏,他躲我抓,一玩就是半年多,谁都没歇口气。战争年代,一歇气什么都飞了。 为找他这半年里我神出鬼没,白天黑夜漫山遍野地堵他。相比之下,还是他技高一筹,整个城市都要被我翻遍,就差下水道没找了,可还是抓不着他,他比神仙还神仙。 在这一点上,我服他。我就没他这么能干,谁要想找我,一找一个准。 上个月,我查到他平时开的那辆别克车在一家汽车整理厂里停着,准备拖回来的时候忽然又冒出来另外一个车主,说那车是他私人的,和王觉重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人跳出来的时候理直气壮,说话的声音也特大。他手里关于那辆车的全套手续无一不全,而且怎么看都像是真的,弄得我很下不来台,感觉特没面子。 回家后我就找人去把那车给砸了,标准是砸过之后再也不能送修理厂,要直接送垃圾回收站。 我还特别吩咐,一定不能放过那车主,他的两眼必须要像熊猫那样青,我不喜欢看到他的眼睛,必须要让他妈都认不出他来。 这叫“一拍两散”,这是我在社会上晃荡这么多年总结出来的几条原则之一。我得不到的你也甭想得到,谁都别跑我眼前来装大个的。现在做生意非得这么狠不可,你不收拾别人,你就得挨别人收拾。 笑着打招呼那是陷井,笑完了大家就会亮刀子。人性表面的那套善良是装给人看的,里面的那套狠毒是扮给鬼看的。见人杀人,见佛杀佛,给谁都不能留面子。夏天喝冰水是享受,冬天还喝冰水那就是有病。 人都有时来运转的时候,在那些谁都不愿多回忆的倒霉日子过去之后,我迎来了属于自己的好时光。在这几年里我干了不少事,先是把自己的印刷公司脱了手,卖了一个好价钱;然后在另一家公司不怎么景气的时候把它收购进来,结果几个月后这家公司又莫明其妙兴旺起来,于是再把这公司卖掉;然后再买一家新公司,然后再卖掉…… 做习惯后就知道了,卖买公司跟贩买烂白菜的程序基本一致,都是低入高出,不用费什么脑子,有便宜就脱手,一切都OK。 可我还是失了手。泡妞泡成老公,炒股炒成股东,我最后买这家公司的时候实在是喝醉了,以致日后我怎么促销都没法把这公司脱手,买一送一都不成,没人要。 最后没招了,我只好去当这公司的经理。 这家公司是一个除了军火毒品之外什么都折腾的公司,总部在香港,国内设有青岛、北京、上海三个分公司做为骗人的常设机构,每个分公司的老总都是董事会成员,每人都有百分之二十左右的股份。 卖给我这百分之二十股份的孙子是我大学的同学,闷雷。他的家庭一直就很传奇,据说他爷爷在国民党时期就是一大财主。当时我跟他套近乎时还想着从他手里捡点便宜,结果证明,这家伙的道行比我深,他美滋滋地涮了我。 他卖给我的这二十股份干脆就是一堆垃圾,不是垃圾,是比垃圾还垃圾。不过,这一切都是到了手里之后我才明白的,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还是老天长眼,闷雷涮我之后就出了车祸。先是酒后驾车撞人逃跑,后是碰到警察拦车又把警察撞了,弄了个一死一伤。结果两罪并罚,被判了十多年的徒刑。 活该,骗我的人,都没好下场。 其实友谊完全可以用贷币来衡量,这个朋友是值五万的朋友,那个朋友是值十万的朋友,等等。像闷雷这样绝对只值十万块以下的朋友,非要来跟你办超过十万的事,那就准有麻烦,不是黑你就是蒙你。 真他妈的! 这公司也曾经很辉煌过,当年名振江湖,后来活活被欠债拖垮。现在的它除了一个看起来比较体面的躯壳之外,其它的都和膨化食品一样,全是吹出来的。另外,我接手之后还发现它竟然欠了银行上千万的贷款,而闷雷居然把这事瞒得汤水不漏,这一点真是让人佩服,他真是一人才。可惜,天妒英才呀! 杀人者必被人杀,欠钱者必被人欠,骗人者必被人骗。坐在这公司经理室里宽大的老板台后面,我哭笑不得。 在这几年骗来骗去的生涯里,没完没了的吃喝使我胖了不少,我变得又胖又丑,可这一点关系也没有,因为我相信,头顶的光环和手里的钞票会让一个白痴也变得貌似潘安。 钞票是所有一切的货币表现形式,有了它就有了一切。
2
经过几年的变化,大炮现在是我手下最得力的干将。我计算过,算上大学同学这层关系,我们的友谊最少得值二十万。当然,这其中包括我欠他钱的因素。我跟他说得很清楚,只要现在这公司能捞着钱,我欠他多少还他多少,连利息都算上,还按高利贷的标准。 他信了我。于是每每有和中年妇女有关的欠债纠纷他都会自告奋勇地去处理。在对待中年妇女这一问题上,他的表现非常出色,从没让我失望过:什么骨头,甭管有肉没肉,肉质如何,他全不放过,一律啃得干干净净。 对于大炮,我对他的认识始终停留在大学时代的记忆上。 大炮不仅是第一个把女同学领进宿舍里来过夜的勇士,还是我们同学当中最早参与嫖娼活动的无耻之徒。在大炮的嫖娼生涯中,他曾经干过一件轰动一时的事。这件事一直在我们同学当中流传,有了好几个不同的版本,成了他的独特记号。 其实,这件事是非常恶心非常无耻也非常没有道德取向的。 关于这件非常恶心非常无耻的事的全过程是这样的:在一次警察打非扫黄的嫖娼检查中,正在洗头房里猫着的他被警察堵了个正着。警察冲进去的时候,他正躺在沙发床上,仰面朝天,另有一个女人坐在他身上,采取着女上位的做案姿式。 警察冲到他跟前的时候,那女人还疯狂地在他身上运动。警察把女人拎起来之后,他的做案工作还在那儿雄伟地挺着——他那时的身体素质实在太棒了。 按理说,这事放在谁头上都得罚款五千,这是稳拿准没跑的事。可他就能找到另一种说辞。他跟警察说他什么也不知道,他喝醉了,路过洗头房,就进来找张床睡一觉,他只是在睡觉,非常舒服地睡觉。至于那女人什么时候进来的,干了什么,他一点都不清楚。 他这样的回答,傻瓜都不会相信,更别说是警察了。 警察说那女人在干什么你不知道?你不知道你的家伙怎么还竖在那里? 他一脸的迷茫说什么什么?那女人趴到我身上来了?我的家伙还竖着?警察叔叔们,你们是不是看错了? 警察说废话,多少双眼睛都看见了,你承认也得承认,不承认也得承认。 他说既然你们都看见了,那我得报案,我让女人强奸了!天呀,这是什么事呀,我居然在警察的眼皮底下让女人给强奸了!这还有没有天理呀。起码让那女人赔我点精神损失费。警察叔叔们,你们可得给我做主呀…… 再接下来,无论警察怎么着,他都坚持说他在睡觉,别的什么事也不知道。 他还一个劲地跟警察们解释,你看我这人多诚实多善良,我怎么可能干你们想的那种缺德事呢…… 最后警察都让他给惹烦了,那五千块愣是没罚他。臭骂他几句后,谁也懒得再搭理他。 回来之后,他就跟我们吹开了:他老子是什么官,他大爷是什么官,他三叔是什么官……总之,就是他干什么警察都不能管他,要管的话也只能当他的保镖。 对此,老枪的分析是:从法律的角度,由此来认定他嫖娼缺少必要的证据,而这证据的取证也确实有一定的困难。 可有一天,他喝醉了,把实话说了出来。然后,他忧心重重地告诉我:“以后如果你要嫖娼,一定要让女人趴在你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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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的‘大都会’里来了新妞,有日本的也有俄罗斯的,个个水灵,瞅着就眼馋,咱们去视察一下吧?”大炮一进我办公室门就跟我说,“出去这一趟我身上零件都要憋坏了,你让我去的那是什么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满大街都找不着个上档次点的妓院,‘娼’盛繁荣‘娼’盛繁荣,不娼盛那城市怎么可能繁荣嘛!” “我下午约了朋友,另外我对外国妞不感兴趣,她们都有狐臭。要去你自己去。一会儿我得去喝茶,陶冶一下情操。” “茶有什么好喝的?算了,你不去我自己去。你约的这朋友是女的吧?这是哪儿的良家妇女?你小子太卑鄙了,怎么老冲良家妇女下手?都快成了‘妇女杀手’了。” “妇女杀手”,这是他送给我的外号,这外号有两个作用:一是为了恶心我,二是对我这几年荒淫无耻生活的总结,非常形象。 “找良家妇女就像吃家养的草鸡,肉质结实且滑软,而找职业‘选手’则像吃工厂的养殖鸡,全是催化剂,所有的大腿都一个形状,千篇一律一个味道,越吃越够。” 空中有只蚊子,飞来飞去,飞到我身边的时候,我伸手抓住,然后捏死。 他说:“你那是不饿,饿极了别说养殖鸡,就是鸡爪子也能馋出满嘴口水来。对了,我在外面听到了一个消息,公司要大地震,就在最近,你得当心点。” “地震?这有什么好处?大家的利益互不侵犯,瞎折腾个什么劲。还是老老实实地去蒙别人的钱吧,自相残杀能杀出钱来?” “这事可是好事,能杀出大把的钱来。你欠我的钱总算是有戏了。” “好事?猫在这公司里我就从来没听到过什么好事!” “我听说香港总公司以前曾经从一个国际骗子手里买过北美一个叫阿其比亚的小国家的债券,是七十多年前的债券,债券是真的,那国家也承认,但就是换不回钱来,因为那国家人特少也特穷,根本就没钱。当年经手这票单据的业务员是为了吃回扣才买的债券,反正花的是公司的钱,回扣是塞进他自己腰包。他做完这笔业务后就辞职了。” “靠,那个白痴,那种债券就是废纸一张。前些天还有伙骗子要卖给我袁世凯时期中国发行的债券,为此我专门到银行打听过,这种债券有是有,可咱们国家根本就不理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那债券就是一堆废纸——这和咱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现在那个小国家从地下挖出了石油。更难得的是,这小国家居然要对以前的欠债进行偿还。” “真的假的?这么说起来咱们要发财了,那笔债券的面值有多少?” “这个我不太清楚,不过照我的估计,这绝不是一个小数目。你自己算算,就是一千块钱,年利息百分之二十,利滚利,存七十年也不是个小数。” “你这消息从哪儿得来的?” “从哪儿来的你甭管,总之很可靠。我别的不关心,只关心你欠我的钱。你有了钱,我也就有了。” 我拍拍大炮的肩膀,感到他太可亲了。在我心中,我们之间的友谊也在这一瞬间由二十万上升到了三十万。之后我猛地发现,这世界充满了意外,喜剧的开场却以悲剧结尾,悲剧的下面又隐藏着喜剧,不到大幕落下,你永远不知道结局是怎样的。 “所以,现在咱们得防着点背后的冷枪。香港那帮家伙也不是吃素的,你手里才有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说起话来没什么说服力,当心人家把你清出局,那可得不偿失。你想想,那笔钱要是兑了现,咱们光每年的分红就能拿多少?。” “股份大家都差不多,大股东每人都是二十左右,香港的大老板能多一些,可也多不了多少,大家都是半斤八两,就看谁能争取主动了,有了制动权,那笔钱就可以任自己调配了。” “还有,听说林静芝已经回来了,现在正躲在家里,可能她也知道了债券的事,不知道她想干什么。” “林静芝回来了?按理说她回来会先给我打招呼的。” “我没看见她,但有人看见了,是在机场见到的,已经回来十多天了。” 我抄起电话,给林静芝打手机,接通后我问她事办的怎么样,香港总公司现在什么态度,今年有什么新动向没有,林静芝一一作答,说得模棱两可,答得滴水不漏,特别有水平,很有外交官的风采,就跟事先排演好了似的。 接下来我问:“香港天气怎么样?多注意身体,别乱吃东西,身材是革命的本钱呀,特别是对女人而言。” 她呵呵地笑,说:“这里天气不错,我挺适应这里的生活。” 电话收线后我立刻打给一个香港的朋友,问他香港今天的天气怎么样。他的回答是不好,连着下雨,七八天了,人都快变成泥鳅了。我在心里暗骂:“这个狗女人,敢跟我撒谎,真是欠收拾!” 看样林静芝真是已经回来了,可她为什么要躲起来不见我呢?只有两种可能。或者她想串通香港公司来整我,或者她自己想来整我。我想来想去也没想出个合理答案。 林静芝是青岛公司的副经理,也是股权人之一,她的股权在百分之十以下,是家族遗留,准确地说是前夫遗留。她前夫我没见过,我见她第一面时她正带孝,给他前夫带的。有人说她前夫是因为没日没夜和她做爱累死的,精尽人亡。 林静芝是个漂亮的女人,身体丰满,腿细而长,还总穿短裙黑袜,特性感。有好几次我趴在妓女身上时都在想她,于是稀里糊涂就交了枪,让妓女白捡了便宜。一想起这事我就特郁闷。 我对她的总结是思想简单,身材魔鬼,追求高贵,最后的定义是她没什么可怕的。本来我是没把她放在心上的,把她想到最伟大,她也不过是香港总公司安排在我身边的一个奸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我干什么坏事而已。 只是,她最近的行为变得越来越怪异,单就她自费去香港这一事就超出我意料之外。再加上债券这档子事,于是我开始怀疑,在她的身后是不是隐藏了些什么?这可不是件小事。 我煮了一壶咖啡,边喝边琢磨。为了那一大笔美金,我完全有理由为此付出智力上的投入。 我琢磨得太出神,大炮什么时候出去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知道,只知道他从我手里抢过咖啡,边喝边骂:“屁屁屁!商业欺诈!商业欺诈!典型的商业欺诈!什么日本妞,那叫床声明摆着就是东北腔。妈的!你跟我说说,会喊一嗓子‘八格牙鲁’就是日本人了?”
4 现在青岛公司的所有开销都是银行贷款,这公司已经欠了银行上千万,所以再要个十万八万的就跟玩似的,从来没遇到什么障碍。我总结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想让别人对你好,你就得欠他钱,欠得越多,他对你就越好。现代社会就有这么一种贱脾气,别人都黑,你不得不黑。 我现在就靠花银行的贷款混生活过日子,我挺感谢银行,银行确实太够哥儿们了,每到过年过节还总送礼物来,大鱼大肉的,生怕我吃不饱穿不暖。还有,银行的行长见我总是特热情,跟我一握手就要试我的脉搏,好像对我的健康特别关心,生怕我死了。要我真死了,公司欠他们的钱就都打了水漂。 我从来没想到自己居然是这么重要的一个人物,牵动着这么多人的心。一想到这事我就哈哈大笑,感到每一天的阳光都灿烂无比。 今天的阳光更是灿烂。一天之内,香港公司发来了上百个传真,说是香港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已经换了人,原来的总经理于日前染病暴毙(有消息说是仇杀),他的全部股份由新任总经理接手。新任总经理是位女性。看样挺年青,漂亮不漂亮没法认定,传真过来的照片模模糊糊,连男女都分不清。 我对谁当董事长谁当总经理并不关心,我只是关心那笔债券什么时候能兑现,我什么时候能拿到分红。 总公司这翻天覆地的变化只能证明一件事:关于那笔债券的传说是真的。 从公司出来,我琢磨着没什么事,就开着车在黑暗中四处乱逛起来,这已经成了我现在的习惯,对一个单身男人来说,这没什么可指责的。 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
5
“先生,把你的眼镜摘掉好吗?这样按摩的话会很碍事的。” 跟我说话的是一个穿着短裙短衫的姑娘,她的裙子和衣服都短到了极点,几乎要包不住她丰满的身体。她穿成这样没什么可奇怪的,因为这里是洗浴中心,换成通俗的说法就是澡塘子。另外,这里是会员制的,说得直白点就是收费虽然贵但安全。还有,我比她穿得更少,我浑身上下只有一条浴巾。 我摘下眼睛,扔到一边。其实那只是一副平镜,是虚假的掩体,是掩耳盗铃的工具。我戴着它就是为了使自己看起来有一点好人的架式,哪怕只有是一丁点。不过很可惜,这一点我一直没能做好,最近这几年就一直没有谁拿我当好人。 她按我头时,身体晃在我面前,我没客气,直接把手从她上衣里伸进去,捏了两下然后再往下面摸。 她往后一躲,说:“先生,请你尊重一点!” 我说:“你少他妈的给我装,你是新来的?这是什么地方你不知道?你说点专业术语成不成?讲点职业道德好不好?” 她白了我一眼,说:“我就这样,不好你就换。” 我坐了起了,挥手给她一记耳光,她捂脸时我又飞起一脚。她蹲到地上,也不哭,只是瞪着我,那双眼睛里充满了仇恨。我丝毫不怀疑如果我们现在在相对公平的一个环境里,例如我们都是男人,都是一丝不挂,那她一定会挥动拳头扑上来跟我拼命。 但现在不会,因为这里是会员制的娱乐中心,她所做的只能是服从。 听到里面的声音,外面的服务员也就是保镖迅速冲了过来,问我什么事?我头也不抬地说:“换人!” 新换的姑娘懂事多了,什么剌激她说什么,一脸的媚笑,她在我身上轻重不一的按着,还时不时的用她丰满的胸部来触摸我,这样的结果是很快我就烦了。于是我干净利落地冲她说:“脱衣服脱衣服……” 再连下来就是感觉代替视觉,我开始一任自己胡作非为。我已经堕落在这个肉欲横行的世界里了。呼吸,嚎叫,呻吟之后,我快乐了,我兴奋了,我满足了,我开始为自己辩解了:堕落其实也挺美。 没有激情,也没有情感,没有亏欠,一切都是平静而苍白,完整而真实。 这是钞票可以办到的事,与其它无关。 出门结帐时,我看到那个被我打过的小姐正呆坐在门口的沙发前,无聊地翻着一份破杂志。见有客人出门,她立刻站起,堆起职业的微笑说:“谢谢光临,下次再来……” 冲我说完后她认出了我,表情有些僵硬,但依然还是笑容。她的脸红肿着,眼角隐约可见仇恨的泪花。 我伸手去摸她脸,她缩了一下,然后不再动,任由我抚弄。 我捏捏她鼻子,然后拍拍她的脸,接着从钱包里抽出几张钞票,大约有一千块,我把钞票卷成一个卷,掀起她的裙子,塞了进去。她抖了一下,脸色明显变白。我一声冷笑,扳过她的脸,在她嘴唇上亲了一下,然后按开电梯,钻了进去。
7 我开着车,在青岛的马路上没完没了毫无目的地乱窜。 在一天又一天的动荡生活中,我变得越来越接近野兽的脾性,只知道贪婪和发泄。可以前,我却是那么…… 记得刚认识铃兰格格时,我纯情得像一个白痴,就知道傻乎乎地跟她谈什么人生理想崇高道德,这还不算可怕,可怕的是她居然对这一话题感到万分有趣,我们甚至还为某一理想的状态而争吵,积极地探讨着人生种种伟大的可能。 那一年,我只有二十岁,每天醒来都会有晨勃发生。那时候的我是那么年青,两眼迷蒙,总是一付睡不醒的样子。 那时候的世界是那么清新那么美好,周围的人们也总是那么单纯,每天都在为能如何更好地为大家服务而费心伤神。而现在,城市中早已充满了各种喧嚣和肮脏,就连厕所里都塞满了各种性病广告,所有的人都在为操和被操而奔波…… 不是不是,也不完全是,世界没有改变,世界依然如旧,多年前修建的车站依然在那里给外来者被骗被打被丢钱包提供方便。我和铃兰格格当年站立的地方现在立起了一个书报摊,上面摆满了各种封面剌激内容普通的非法刊物。 我们曾经在那里傻站着,我伸手去拉她,但她躲了,她的脸红红的,她说要去亲戚家,然后她就走了,头都没敢回,步子乱乱的。我就那么傻站着,直到有人问我住不住旅馆我才想起应该往家走——那是当时的我,十年前的我,皮肤白嫩且易红,一见姑娘就心跳加速。 而现在…… 我叹了一口气,把车停在书报亭边,让摊主给我拿盒泰山烟。摊主把烟拿来的时候看看左右,然后小声问我:“要毛片吗?特精彩,强暴幼女的,保证你没看过这么剌激的,绝对的物有所值,不好看我退你钱。”
反对一切可以反对的人,打击一切可以打击的事,任谁都不能给他们机会,这是我现在的行为准则。这样的结果是我对谁都不放心,无论是谁我都觉得他们有害我的可能性。于是,我特累。对谁都要提防可是一项大工程,通常是顾了头顾不了脚,谁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到天亮。 如果可能,我睡觉都不愿闭上眼睛。 林静芝并没有什么问题,她回来之后十多天的行踪让我给调查清楚了:她泡了一个情人,这十多天她都躲在郊外海边的一座别墅里和那情人厮守缠绵,连门都不出。鬼知道他们这些天都靠吃什么为生。没完没了的做爱多费体力呀! 负责办这事的大炮告诉我:“这女人干什么都投入,她那叫床声——简直太大了,我顶风隔着两里地都听得清清楚楚,跟他妈的杀猪似的。那叫声,海里的鱼都勃起了,简直太剌激了。” 大炮说这话的时候面色红润,激动得两眼放光,跟身临其境似的,脸上的肌肉都在剧烈地收缩,感染得我也没来由地产生了种种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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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一到公司,策划部就给我送来了一份策划书。开头几页都是废话,跳过去之后是一项建议,建议把石老人附近的土地征下,开发花园式商品房及住宅,将公司少量的流动资金转化成大量的固定资产…… 话说白了,换成跟策划不沾边的说法,就是圈地盖房子然后卖钱。 策划书的最后用了大量的篇幅论证了这一行为的益处:第一期可以收入多少,第二期可以收入多少,等等,只报喜不报忧,一点困难也不替自己设想,尽想着捡便宜。在这薄薄几页纸的文字里,我所能见到的到处都是形容词。好好的一策划书,弄得跟散文似的,而且还变着花样地夸自己,非逼着人相信这策划人简直就是天才。 只是,这策划书里死活不提盖房子的钱从哪儿找。 这主意不是什么稀罕货,在当前这环境下,需要成本投入的主意都不是好主意。在眼前这个节骨眼,我什么风险都不会去冒,我要老老实实地等着那笔巨款分到我的口袋里。待在目前这个位置上,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自己装扮成个傻子,老老实实待着,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 我把策划书扔在一边,然后给策划部打了个电话,说:“策划书我看了,感觉不错,挺好,非常好,很有想法,很有创意,很有建设意义……” 乱夸一通后我婉转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这策划,虽然很有智力投入,但等等再说吧。最近公司紧张,没钱! 我这么给策划部面子的原因是因为策划部的经理是王虹艳。王虹艳身高一米七八,曾经是个模特,据说还在全国大奖赛上拿过名次,走到大街上绝对得鹤立鸡群。我一直想泡他,但终始没能得手,她就从来不给我单独和她见面的机会,她就跟防贼似的防着我,极其警惕。不过这证明了一点:身材越好的姑娘警惕性就越强。 这边电话刚扣下,海山公司的老总张海山就打过来,约我去打高尔夫。我一听他的声音就想找借口扣电话,但他很识时务地表明了他的立场:“今天只打球,不谈别的。” 我听明白他的意图后连声说:“没问题,只要不找我要债,就是跳楼我也陪着你。” 张海山长着一张和他名字一样庸俗的脸,一张嘴你就能知道他上顿饭吃的是什么。他的穿着是最没品味的,“皮尔·卡丹”西服能和军用布鞋混在一起穿,搭配得牛头不对马嘴。虽然他的衣服件件都是名牌,但套在他的身上都比地摊货还要地摊货。 他居然还打发蜡,隔着老远我就能闻到一股子怪味。 在高尔夫球场里我们泡了几个小时,话题不知不觉又扯到了钱上。不过是我先提出来的,我说:“你那笔钱我一直想还,可你看,我现在手头特紧,实在是周转不开,你再拖拖吧。” “没问题没问题,咱们什么关系呀,不就几十万嘛,咱们的关系还能不值这几十万?你跟我提钱那是瞧不起我!” 他这人我了解,不喝醉了绝不会是这样。清醒的时候,一分钱他也能看得比世贸中心还大。我挺奇怪,说:“你的意思是我欠你的钱就不用还了?” “你还跟我提什么欠不欠还不还呀?自家兄弟吗!最近手头宽余不宽余?有困难尽管提,哥哥的钱就是你的钱,甭跟我不好意思。” 我盯着西边,发现太阳并不是从那里升起。于是我毫不客气地问他:“到底什么事?” 他说:“没事,我没事,我什么事都没有!你要有事你说话!” 我说:“那好,我手头紧,先拿两万来花花!” 他一口答应,回去的时候路过银行就去提钱。他越答应得痛快,就越加深了我的疑惑。这下情形倒了过来:借钱的不着急,欠钱的却着急起来。比较搞笑! 我说:“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跟我说实话,大家都是明白人,黑灯瞎火的你在这儿乱喷到底算怎么一回事?” 他打了一通哈哈,说:“你真是快人快语,我没什么意思,只是希望回头你老哥发达了,有了好处可别忘了你兄弟呀!你知道我那建筑公司最近一直没接什么大活,听说你们要在石老人那儿开发花园住宅小区,能关照兄弟可一定得关照兄弟呀!” 我刚收到策划书,他就约我打高尔夫。事情联系起来之后我恍然大悟,看样这家伙已经把王虹艳给摆平了。想到这儿我就一阵酸意上涌,狠不得上前踹这家伙几脚。妈的,表面上跟我称兄道弟,背地里却到我公司里扒小妞裙子。 我说:“老兄,你这赌注可压歪了。已经欠你那么多钱了我就不妨告诉你,开发花园住宅小区这想法挺好,可没钱,这工程根本就没法进行。” “得了,你就别瞒我了。”他也跟我推牌,“现在就凭你公司的招牌,市里这几家银行,哪一家都巴不得借钱给你。” “我公司什么信誉我还不知道,要个十万八万没有敢不给我的,可要多了,行长就该给拖出去毙了。” “你别逗了,你还瞒什么呀,你以为我不知道啊?你们公司债券那事都上内参了,拆成人民币那是三个多亿呀,现在谁不知道这事?大家眼都红着呢!” 如果不是大炮告诉我,我就不知道。我心里想着,脸上却毫无表情,我说:“既然你都知道了,那我也就不说什么了。你刚才不是说兄弟嘛,关照自然是一定的。” 接下来的安排我没少宰他。我们去了海洋皇宫,包了一间贵宾房,然后我又找了四个小姐来陪酒,说不喝醉谁也不准出门。我知道他,干别的行,可酒量极差,一瓶啤酒他就能弱智到去跟酒店服务员拜把子做干兄弟。 我说最近我神经衰弱,正好找这机会治一下。他听了连声附和,说:“对对对,美女就治这病,这是绝好的偏方。” 这一趟花了张海山不下两万块。放在以前,他早就哇哇乱喊不住惨叫了。可今天他居然满脸微笑,一个劲地说便宜,其它的连屁都不多放一个。 这就是生意人,这就是投资,这就是放长线钓大鱼,妈的! 海洋皇宫的屋顶呈圆形,从外面看上去就是一个圆球,很像个乌龟盖。上学那会,它差不多算是青岛市最高档的娱乐场所。铃兰格格每次路过都要冲我喊:“看,那像不像乌龟盖?”我每次都说不像,她逼问我像什么的时候,我说像海龟盖。她就撅着嘴说:“切,还不是一回事嘛!” 那时候进海洋皇宫吃一碗面条一直是我的梦,我想过很多次,工作之后拿到第一个月工资就要来这里,请铃兰格格美美地吃一顿。后来真的工作了,真的拿到了第一个月的工资,但铃兰格格没请成,所有的工资基本都还债了。在开工资之前,我就已经花掉了接下来大半年的薪水。我总改不了透支的坏习惯,哪怕钱包里只有十块钱,我也会琢磨去买五十块钱的烤鸭。 到了今天,海洋皇宫依然没关门,但档次已经远远落后于其它同类场所了。不过,在这种地方,只要有钱,只要想花,多少钱也能花出去。你就是不想花,他们都能制造理由让你花出去。 我要了一瓶“路易十三”,小姐们喝了一大半,有一个酒量挺差,没喝几口就抱着我吐,吐了我一裤子。我也喝了些酒,正是最兴奋的时候,于是不顾我和小姐的裤腰其实有很大的差别这一事实而去抢小姐的裤子穿。小姐挣扎着尖叫了几声,发现叫也是白叫,越叫我还越来劲,就顺从地让我为所欲为。 女人的身体昏暗中看起来都一样,在酒醉之后更是如此。我和她们滚成一团,分不清谁是谁,反正她们的功能都一样。我捞起一个来就搂抱一番,接着再搂下一个,直到自己无力倒下,然后沉沉睡去。 夜色下,一切的丑陋都变得无足轻重,反正明天醒来天空依然会干净得如同水洗一样,只有屋里这此起彼伏的叫床声在时刻提醒着我:这,是一个真实而活生生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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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炮告诉我,已经有人动手了! 大炮说这话的时候,表情严肃得像他脸上要进行某种化学反应。他说:“香港人果然不是省油的灯,一出手就是狠招。” 果然,我一进办公室就收到香港公司的传真,上面说由于特殊的原因,董事会要重新开会,各公司副总经理一职都要重新任命,一律由香港总部签署任命书。 没过半个小时,北京公司、上海公司的两个经理都给我打来电话,他们的意思和香港公司背道而驰,不是砍掉分公司经理而是要解除总经理的职务。在权力与金钱面前,他们每个人都显得很有勇气。我很快就判断出来,这两人已经联起手来,他们要对付的不是我,而是刚上任的总经理。就目前而言,双方谁更有实力一些还是个未知数。我观望下去是最好的办法。 事情很清楚了,公司的全部股东不过十几人,股份接近百分之二十的只有四个人。制造这次骚动的必定在这四个人当中,其他人不会那么不自量力。坦白地说,自从我知道总公司有这么一笔横财之后,我也想夺位。现在这世道,谁看了钱都眼红,不眼红那他就是白痴。 北京公司的王瘸子说:“兄弟,咱们是自家兄弟,没理由让一个外来的丫头指手划脚,`你说是不是?” 上海公司的老于头说:“兄弟,香港总公司那边的为人你可是知道,新来的这丫头一站稳脚跟就会先拿你开刀,你和前任老总一直不合,你心里有数吧?” 上海公司的老于头我没什么可说的,我跟他没怎么犯过事,他是好是坏,是人是鬼我都没印象。可北京的王瘸子,我怎么瞅他怎么不顺眼。这家伙绝对就是一恩将仇报的无耻之徒,我们之间的友谊连两毛钱都不值。 上次他来青岛寻欢作乐的时候,吃喝嫖赌全是我买单,可这家伙临走时还是趁我不备撬了我的姑娘。 一提这事我就生气。当时我带的那姑娘要模样有模样,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她是个跳舞的,据说在国内也算小有名气。她那腿,随便一抬就能够到鼻子。为了让她抬腿,我在她身上花了大把大把的银子,那钱花的,我想起来都心碎,开间妓院省着花都够了。 可王瘸子在青岛的那几天,居然三下五除二就把她搞了,然后还领着她去了北京,同居了大半年。后来我才知道,王瘸子在青岛的时候,出手就是一克拉的钻戒。对女人,这家伙总是很有办法,稳准狠,非常舍得花钱。 也就是因为这事,我跟他算彻底地结下了仇。 当然,这绝不是一个姑娘这么简单——这就不是姑娘的事。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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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记忆再次明显地出现混乱。在我的大脑中,时空出现断层,我似乎又成了那个纯情无比对爱情一心向往的少年。 那时候的我将爱情看的是那样的崇高。 那时候的我将爱情看的是那样的纯净。 那时候的我只想一心一意在爱情周围扫土铲雪。 可结果却是我无情地被爱情所抛弃,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漫天风雪之下,傻乎乎的不知哪里是北,哪里又是南。 我在慢慢地培养自己对爱情的抵触,直到我不得不相信:爱情其实就是自欺欺人的天方夜谭。
学生宿舍里曾经有人公布过他发现的一条真理:每个人都有一个想泡却怎么也泡不上的姑娘,每个人也都有一个想他死却怎么也死不了的仇人。 以前一直认为很对。 现在认为纯属胡扯。 例如我,一直想泡铃兰格格,结果就泡上了。 我在学校附近租了套房子,一居室,煤气什么的都齐全,而且走廊特长,能放一大堆东西,从厨房到客厅的距离甚至都可以练往返跑。那房子是我大哥他朋友的,说租显然不合适,那租金少得简直跟白给一样,完全是象征性的。 家里有房子,但我不想回去住。一是离学校特别远,光坐车就要一个多小时。二是邻居王丽萍喜欢叫床,我一看到她就会有一种克制不住的冲动。她实在是太妖艳了,只需一声软语一个眼神我就会自投罗网。 她的身材她的脸庞她的叫床实在是让人没法扛得住,就像再正经的男人也幻想过一夜春情一样,我绝对不是例外。 好在我知道“惹不起躲得起”这句话。所以,我才在外面租房子住。 不过说实话,我租房子的目的比较阴暗,就是想在和铃兰格格缠绵的时候能有个安全的地方,不被人打扰,不被人干涉。 做爱的时候,安静就是一切享乐的基础。 铃兰格格知道我租房子之后,立刻就判断出我的目的。当然,我是不承认的,我得把自己伪装得崇高一些。我说我就要毕业了,租间房子纯属为了学习为了毕业后找工作等一系列高尚的目的,才没有她那么心理阴暗。 她听我说她心理阴暗后气坏了,眼泪哗哗地往下流,非得让我承认我错了。 我赶紧承认:“我错了我不对我心理阴暗我是流氓我不得好死……” 她就笑了,说:“没让你说那些难听的,呸,呸,呸,你死了我跟谁去?”
2
按照当地的习俗,搬家之后要烧炕,意思是搬新地方之后要把朋友都邀请来,吃喝一顿以示庆祝。 尽管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庆祝的,可还是把学校里那帮朋友都招集了过来,把屋子塞得满满的。为此我准备了不少吃的,还亲自下厨,我对自己的手艺非常有信心:只要是我做的,肯定没人爱吃。 铃兰格格被我打发出去买熟食了,让她和我那帮子爱泡别人女朋友的狐朋狗友们待在一起,我实在是不放心。 我在厨房忙的时候,虹静也钻了进来,四处乱看一通后问我:“帅哥,婚后生活幸福吗?” 我说:“美女,现在是试验阶段,一切保密。” 她呵呵地笑,说:“你们俩真是有意思,我就没见过你们这样的,太传奇了。” 我说:“更传奇的还在后面呢。别废话,进来就帮我干活!” 她答应了一声,然后伸胳膊撸袖子带围裙,我一看她架式拉得这么圆,也乐得清闲,赶紧把厨房交给她领导,自己跑客厅跟朋友们看球去了。 虹静忽然在厨房里叫了一声,声音不大,但大家都听到了,不过都不怎么在意,电视转播的足球赛吸引了大伙儿的注意。 我也没当一回事,只是冲厨房里问了一句:“怎么了?” 虹静说:“没事。这鱼还活,我让它吓着了。” 电视里,一个长头发家伙在中场抢到了球。他可能是忙了半天才抢到球,乐坏了,于是抬腿就射门。可惜,球过了边线。请注意,是边线,不是底线,这家伙的脚真是臭得可以了。大伙一起骂。我也骂,把他的祖宗八代都捎上了。 骂了一会儿,实在没词了,我就到厨房去巡视。我进去的时候虹静正在煮鱼,案板上全是血,细看之下我才发现血的来源地竟然是虹静的食指。她用手绢缠着食指,整个手绢都染红了。 我赶紧拉过她的手,发现她伤得不轻,食指尖被切了一刀,很深,几乎看到了骨头。我说:“你傻不傻呀,跟菜刀拼什么呀,吃奶的劲都用上了吧?痛不痛,要不要紧?” 她说:“你别声张,今天这么高兴的事,让我搅了多不好。” 我说:“你疯了,这么大的事,血止不住就麻烦了,你死在我这儿我可是嫌疑犯。” 她说:“没事,这点伤才到哪儿,离心脏远着呢!我讨厌医院。千万别让我去医院。” 我没理她,抓着她的手腕就往门外拖。我拽她的时候,她挺顺从,没费什么力就把她拉到了门口。这时候铃兰格格也拎着一堆东西进了门,见我们神情古怪地往门外走她挺奇怪:“你们这是去干什么?是不是改去饭店庆祝了?这菜是不是白买了?” 我把情况简单跟铃兰格格说了说,然后让她自己先顶着,厨房里的东西会做什么就做什么,我陪虹静去医院。我有个亲戚是市立医院的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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