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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在一瞬间 三七二一
我注定要在瞬间长大,在瞬间知道很多事,然后在瞬间衰老。 在经历了一个夏天的炎热以后,我迎了来自己所喜欢的秋天,一个随时会风起的季节。我喜欢这个季节,没有理由的喜欢它。在这个季节里,我完成了很多事,其中最重要的一件是把以前的“见到女孩就脸红”换成了现在的“见到女孩就眼红”。这一来自生理的变化让我自己也为之惊叹,我终于长大,终于可以尝试人世间一切美妙的东西了! 我开始无所畏惧的在女孩子们周围晃,不管她们是跳皮筋还是捉迷藏,我都会在她们周围充当一个忠实的围观者。我目光炯炯地在她们尚未发育成熟的身体上来回扫视,无论她们喜不喜欢,我都义无反顾地继续这一已经持续了很久的爱好。 青春期来临的男孩,在多种心态的左右下,或者变得特别胆小或者变得特别胆大。我属于后者,是一个绝不把自己的感情埋藏起来的坏男孩。 我成百上千封地写着情书,宛若一台高速运行的写字机器,我的写作才能与书法技艺都是那时候打下的底子。为写那些情书,我翻烂了两本新华字典,但仍觉得自己的大脑急需充实。好在我的情书从没往外发过,即使错别字连篇也无人知道。 我的情书从来就没有固定的目标,也没有针对物,它们只是为我的未来情人写的。我过早写它们的原因是我需要发泄。青春期的过早来临使我必须为旺盛的精力寻找一个发泄方式 。写情书是唯一一样可以不犯众怒的发泄方式。 除此之外,我开始尝试接近班里的那些女孩,但我无法赢得任何一位女孩的垂青,她们无一例外的对我加以否定。她们的理由从表面看去千奇百怪,但实质却惊人的一致:不想谈,不可谈,不能谈。一时之间,同样的、连续的打击让我变得无所适从,以致我甚至开始怀疑,怀疑青春是不是就应该理所当然的被压制? 答案很明显,中学生守则里明确地指出:严禁早恋。 于是我开始羡慕那些能把中学生守则背得滚瓜烂熟并同样遵守的好学生,在他们的思想中,学校总是对的。尽管这思想的出处很可能来自他们父母的棍棒交加,但只要他们愿意,便尽可以让这思想顽固地长存在脑中。 他们是一群胆小者。我不是。 我见到她和她见到我都是第一次。除此之外,我只在黑板报上见过她的名字,我知道她叫李茜,比我大一级,是学校的宣传部长,一个风云人物。我约她见面的地点是在学校的后山,我在情书中反复强调这一地点。这里人迹罕至,山花烂漫,是一个约会的极好场所。一到下午,野花散发出的阵阵花香便包围了整个山头,贪婪的蜜蜂与蝴蝶随着香气在花丛中左右飞舞,煞是好看。虽然都不是什么名花,但花香依然浓郁的让人心醉。 她从长满青草的狭窄山路中走过,翠绿的青草在她脚下发出沙沙的闷哼,不知踪影的蝉在她头顶奏响阵阵蝉鸣。把气氛烘托得非常浪漫。她穿一件大红的连衣裙,鲜艳得宛若山顶一朵最大的山花,惹的身后蝴蝶成片。这是我第一次与女孩子单独约见,既紧张又刺激。 她的身上有一种让人沉醉的体香,一走近我就闻到了。那种香气很特别,是我生平除了久饿偶遇烤鸡之外所闻到的最具感染力的香味。她的脸很白,是一种缺乏血色的白;她的眼睛很亮,是一种晶莹剔透的亮;她的身体很瘦,是一种极具美感的瘦。 她说一口很标准的普通话,声音很动听而悦耳。她说,是你? 我说,是我,你真漂亮。 她说,是你给我写的情书? 我说,是我,你确实很漂亮。 她说你胆挺大,你不怕我给你揭发出去?信不信我能把信交到教导处去? 我说你不会,你要能那么做,你就不来赴我的约会了。 约会?她哼了一声,说小孩你才多大?这么点儿怎么就知道干这事? 她这句“小孩”提醒了我,也击毁了我。她就象站在半空当中的一个巨人,在地球引力的帮助下,一脚就踩了下来。力量是那么巨大,我无法抵挡。在电光闪现的那一瞬间,我为这次约会积累的全部勇气都在一句“小孩”声中烟消云散。我开始脸红,来自脸上的燥热一次次地冲击我大脑,以至我明知她不会把我怎么样却仍有提心吊胆的感觉。这种结果使我的脸越来越红热,表情越来越僵硬,甚至我的腿都有些发软。 我落荒而逃。速度太快,以至采取何种起跑姿式都一无所知,我只记得她不停地在我身后喊,喂,喂,你这个傻小孩! 她的鼻子高耸,眼睛深陷,就象一个混血儿。这是我几天之后才得出的结论。她并不漂亮,很多朋友都向我证实了这一点,她确实不漂亮,无论从脸的什么角度来欣赏,她都无法算是一个漂亮女孩。 但我无法抹杀她给我的第一印象,视觉上的强烈冲击根本无法取代她在我心中的地位。她是一个美女,即使她不是,我也在心里为她做了最美妙的化妆。我已经把她的一切优点与缺点都视为美。她理应属于我。 我在瞬间变得苍老,我想了很多事。 我逼真得想象了我们日后的生活:我们住在空气清新的市郊,一起在海边漫步,一起在朝阳升起的林间跑步,一起细心呵护我们的孩子。我们生下一个女孩,长得象我,气质象她…… 我又给她写了一封长信。为写这封信,我费了三个晚上,查阅了大量资料,并把相当数量的诗词加入到了其中,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改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一个错别字也找不出来为止。 我的努力没有白费,信发出的第二天,我就受到了她的特别礼遇:一走进校门,她就瞅着我若有所思的笑。她的笑容很灿烂,使我不自觉得便联想到后山那些翩翩飞舞的蝴蝶。只是,蝴蝶的飞舞是有目的的,它们的目的就是采蜜。那她的笑容又是为什么呢? 很快我就知道了答案。她和校长一起走到我面前时,我立刻就知道了已经发生的一切和将要发生的一切。她把我写给她的情书交给了校长…… 之后的结局可想而知。我为那封信做的所有努力都成了屈辱,校长不仅在全校大会上公开了那封情书,还罚我清扫了一个月的操场。学校的操场里有七棵大树,每一棵树下都有成堆的落叶,怎么扫也扫不干净。 我日复一日的在校园里辛勤而无偿的劳动,日复一日的享受着来自各个方位的冷眼。但我并不恨她,我们同样都牺牲在《中学生守则下》下。我是受害者,她也是。在相当一段长的时间里,我一直认定她那么做是大错特错,同时也肯定她的做法不会给她带来任何好处。这种事情有着极强的关联性,每一个谈论我的话题里都会扯上她,按照苍蝇不叮无缝蛋这一理论,人们指点我的同时,绝不会说她什么好话。 可她的才华是有目共睹的。她写了一手好字,每期黑板报都由她来执笔,除此之外她写的散文还数次荣登市报。那时候学校很重视特长教育,象她这种具有某种天赋的学生便被视为“天才”。小姑娘有了“天才”的称呼之后大都会两眼朝天,目空一切。但她不是,她很容易接近,而且人缘极好。我从没见她跟谁吵过架,也从没听说过她跟谁有矛盾,她见每个人都是笑容满面,唯独我除外。 她每次见到我都很尴尬,一惯的笑容也因此而僵硬。有一次我们面对面的在别无旁人的楼道中相遇,她无路可退,只得硬着头皮走近我。她的眼睛在阴暗的楼道里愈发闪亮,她的脸色在黑暗中也更加苍白,但她仍叫我小孩。她说小孩你真是没事找事,现在知道厉害了吧? 我摇头说这不算什么,我真的是喜欢你,你真漂亮。 她还说,小心我再告诉校长。 没关系,为了你我可以打扫一整年的操场。 她与我擦肩而过,说你真是自作自受,这又何苦呢?出苦力的滋味不好受吧?扫树叶的滋味不好受吧? 我转回身告诉她,这一切都是我自找的,但我很愿意,只要一想到这一切是为她做的,我心里就舒服多了。最后我告诉她,不管对我怎么样,我都要娶她为妻。 她说不可能的,这绝对是不可能的。再说现在的年纪也不适合谈这些。 我说嫁不嫁是她的事,娶不娶是我的事,喜不喜欢我是她的事,喜不喜欢她是我的事,大家都有自主的自由。 她摇头离去,在身后留下了一句:你这愿望永远也不会实现。 上学时我不爱学习,每次考试的成绩总要排在倒数前两名。我和另外一个叫王镜华的同学轮番争当第一,他的大脑有存在缺陷的嫌疑,因为他总是不可理喻的对我言听计从。他有这方面的嫌疑,但他父亲没有,他父亲是个官衔很大的军人,连校长都没完没了地巴结他。我总认为他不是父亲亲生的,因为父亲的优点一点也没遗传给他。 我们在无知中成了最好的朋友。我们一起旷课,一起逃学,一起用他从家里偷出来的钱大吃大喝。许多年之后,我仍然认为那段时光是非常美妙的,尽管我们荒废了学业,尽管我们在家长眼里浪费了青春,但我们“造”了个痛快! 我注定是要在瞬间长大。 我脸上的青春痘越来越多,胡子越来越浓,身体也越来越强壮,来自各个方面的信息都告诉我,我正在慢慢的成熟,正在由“小男孩”向“男人”转变。在这一年,我们迎来了寒冷得让人心惊胆颤的高考。在这一年,南北朝鲜的谈判陷入了僵局。在这一年,李茜高中毕了业。 李茜去了一所很有名的大学,她是保送生,前途无忧,高考对她来说就是一道无风无雨的风景。我们也认为高考是一道风景,一道只能看不能碰的风景。在参加高考之前我和王镜华就已经知道,高考对我们这样的学生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就是来看风景的。当然,我们之所以肯去看风景,不过是为了让家长的脸色相对好看一些,仅此而已。 高考之后,我和王镜华开始在市场上练摊。当时我们所选择的卖品都很怪,大都是诸如死人所用烧纸之类的冷门。但冷门热销,这些怪东西给我们带来了丰厚的收入,也给我们带来了极为动听的恶名,走到那里别人都对我们指指点点。我是一个注重实惠的人,流言蜚语什么的我根本就不在乎。可王镜华就不一样了,他可以不在乎,但他那官衔很大的父亲不能不在乎,他得注意影响。 他父亲想让我们生活的更体面一些,对我们而言这是一件好得不能再好的好事。于是在他的操作下,我们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小到火柴大到汽车,无所不买,无所不卖。那时候街上的公司还少,人们也保守,并不象现在这样人人都挂个经理的招牌满街乱窜。所以,“空手套白狼”,“清水捞银子”之类的招数得逞的概率是很大的,我们屡试不爽。 另外,他父亲为我们所搭建的种种关系网也给予了我们很大的支撑,很多业务都是瞅他的面子才谈成的。就这样,我们这一个一无资金二无场所的贸易公司竟然开始生意兴隆,财源滚滚了。有那么一阵子,我们自己都有了“小人得志”的感觉。 我注定要在瞬间长大,也注定要在不知不觉的瞬间长大。 我根本弄不明白公司是怎样进入的正轨,也弄不清楚公司的资金是怎样成几何数字上升的,我只知道我们在稀里糊涂中骗来骗去,骗去骗来,今天对缝一批钢材,明天倒手一批汽车,今天把左边口袋的钱装进右边,明天再把右边口袋的钱装进左边…… 不知不觉中,我们就成了“大器”。不仅戴上了“成功商人”的帽子,还混上了“年轻有为”这一黄马褂。我很清醒,知道一切都是投机的结果,一切都是肥皂泡,如果哪天受到外界锐器的进攻,我们就会被打回原型。怎么走来的,再怎么走回去,怎么吃进去的,再怎么吐出来。 王镜华的父亲早就考虑到了这一步,在他策划与安排下,我们的皮包公司与一家正规的国营单位合并一体,转型成为一家新的股份公司。以前国营单位里一个姓陈的家伙当总经理,我和王镜华分任这家股份公司的副总经理。我们两人合占了这家公司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 换句话说,我和王镜华都被合法地养了起来,以后可以不需奔波不需操劳就有丰厚的收入。每想到这一节,我就不能不夸他。这老家伙,真是有能耐!怪不得他的官衔那么大。 有关资料表明,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财产掌握在百分之十的人手中,在全球最富的那一群人当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只有相当于初中的学历。但恰恰就是这群低学历者,却掌握着更大一群高学历者的饭碗。这是一个悲哀,让人想不通,但对我们这路人来说,这又是一个好消息,能使我们心情振奋。 公司为我配了一辆车,并安排了一个司机,是个女的,三十多岁,姓代,长得挺漂亮,圆脸,一笑有两个酒窝。她让我喊她小代就行,我觉得叫不出口,我起码得比她小十岁,我懂算数。但她说在单位我是领导,领导就是老大,想叫她什么就叫她什么,她推荐我叫她小代。 几年之前,人家叫我小孩,把我叫的落荒而逃。几年之后,我开始叫人家小孩,叫的大模大样,听的虚心诚恳。这瞬间的变化让我深刻地感受到,我真的是在瞬间长大,然后又在瞬间苍老。 我真的是苍老了,种种学生时代的乐趣再也不能返回到我身上。于是我开始无所顾虑地寻找成年人的乐趣。在钞票的支撑下,我和王镜华日日花天,夜夜酒地。我们毫无节制也漫无目的的在各种娱乐场所里穿梭,游荡,各种恶习都一一沾染。为求痛快,我们经常一掷千金,眼都不眨一下。慢慢地,钞票在我们眼里已经等同于一种符号,一种可以与快乐划“约等号”的符号。 我们喝最大瓶的XO,去最热闹的迪厅,开最快的跑车,泡要价最贵的小姐,除了毒品我们什么都碰…… 我们常常酩酊大醉,然后突发神经,一次又一次地互相询问:这就是人生最伟大的乐趣吗? 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也不知道该怎样替自己的低级趣味申辩。我曾经就此事请教过一个对此非常有研究的心理学教授,他告诉我:一旦你对钞票失去了兴趣,乐趣也就呈灭绝性的减少,减少,再减少……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定的所有目标(不管是离谱还是不离谱的)都实现了,那这人再活着也就没了什么意义,因为他已经失去了为生活奋斗的原始动力,活着与死去都一样,形同白痴。 教授说的话尽管有一定的道理,但我并不认同他。没有人会嫌自己的钱多,也没有人会嫌自己的权大,况具我的钱并不多,我的权也并不大。另外,我在几年前所定下的愿望也并没有现实,所以,我仍然是一个失败者,仍然可以重新拥有很多乐趣。 有那么一阵子,我和王镜华的身边美女如云,我们自己都搞不清楚她们是从哪冒出来的,但一点是肯定的,我们长什么样有什么恶习她们根本就不在乎,她们所关心的仅仅是我们钱包的大小。 经历了几次不真不假的短暂恋爱之后,我开始不再对任何事物激动,这是不知不觉养成的习惯。任何事物都可以在钞票前低头,这也是不知不觉得出的结论。干活拿钱就是最好的证明。光干活不拿钱,这一点谁也受不了。 公司在九月份开始了大范围的招聘工作,招聘期间公司在电视报纸等诸多媒体大作宣传,引得反映热烈,报名者众多。每个职位都有几十个人在竞争,个别职位甚至都有上百人在竞争。其中竞争最激烈的是一个总经理秘书的职位,我大体数了一下报名单,仅通过复试的就有七十多人。 总经理秘书这一职业的要求很简单,首先是女的,然后得年青且漂亮,学历一说只是蒙那些不懂行情的外行人。所以,来报名的不仅要交一张证件照,还得交一张生活照。我翻了翻这摞资料,果然,这些姑娘基本上都是如花似玉,碰上个把长相一般的,学历却是奇高。 我一直以为自己能够做到不再对任何事物激动,见怪不怪,其怪便会自败。可当我在那摞资料里发现李茜的照片时,我的头“轰”的一声,立刻炸响了起来。那一瞬间,年青时的种种刺激与乐趣开始一点一点的返回到我身上。 我就象是喝醉了一样,仅瞅着那张照片就手足无措,脸涨得通红。那一瞬间,我年轻了好多,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这一实质性的变化。 李茜的笑容仍那样熟悉,在照片上的笑容依然栩栩如生。她穿着一件黑色西服。依靠在海边,海风使她的头发在脑后高高飘起,一如几年前的样子,美丽而甜美…… 我抽出她的资料,跟那些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说,把这人留下,我需要这样一个秘书。 我曾经无数次逼真地设想过我和李茜的再一次相遇,但怎么也没有想到我们会以这种方式见面。那是个星期一,新员工全部到岗,李茜也不例外。那天太阳出奇得好,清晨的阳光就很艳,金黄色的光线均匀而刺眼的铺满整个房间,光亮四射。我缩在办公室里,飞快地把所有的窗帘都拉上。屋内的空气因为窗帘的阻碍而显出一层灰色,隐隐的透出一片陈旧来。 李茜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我用半张报纸挡住脸,我不希望她认出我来,我知道那样对我对她都没有好处。她说经理您好,我叫李茜,是你新来的秘书,以后叫我小李就可以。 我清清嗓子说欢迎你呀,小李,请坐呀。 她小心翼翼在我对面坐下,我想是那宽而大的写字台给了她强烈的视觉冲击,以至她说话都显得有几分紧张。她说我刚毕业,没什么工作经验,以后工作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还请您多多关照。 我说习惯就好了,什么事不都得从头开始学?我也一样,这经理不也是从头学的? 她笑了起来,昏暗中依然美丽,一如几年前那样熟悉。她说经理你跟其他人不一样,我来的时候朋友就告诉我,现在招聘秘书就跟选美大赛一样,根本就不看学历。据说现在招聘秘书的要求很简单,首先是女的,然后得年青且漂亮,学历一说只是蒙那些不懂行情的外行人。 我说是呀,你符合的就是这两样标准呀。 她哈哈笑了起来,说我当然知道自己长什么样,我一点也不漂亮,从小到大就没人夸过我长得漂亮。不,也不是,只有一次,就上高中那时候,有个小孩夸过我长得漂亮,结果,他还被罚打扫了一个月的操场。特逗,特有意思…… 我静静地听她用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口吻来转述我学生时代所特有的纯真,任凭她将我遥远记忆中的那片美丽花园翻出,搅碎,捣烂。眼前的她提着一把锋利的匕首,准确地刺入我的心脏,然后不停地搅动、翻转,最后再抽出放到我的眼前,让我直愣愣地逼视。这一瞬间的折磨,抵得上苍老十年二十年的光阴。我感到伤心,同时感到自己又在瞬间变得苍老无比。 我走到窗前,拉开所有的窗帘,阳光顿时迎面扑来,充盈了屋里的所有角落,它们驱走了黑暗,也使我眼睛晃的隐隐生痛。窗外晴空万里,蝉鸣声声,就象多少年前的那个下午一样美好。我开始渴望回到过去,回到那个霞光万道的下午,去看看那时的自己是否真的象她所说的那样特逗,特有意思…… 我在窗前站了很久,她盯着我也看了很久。我背光而站,身后的阳光直投在我身上,使的身上的光环层层闪现,也使她的眼睛晃的隐隐生痛。 她说经理你很面熟,我好象见过你,咱们应该认识。 我说不,咱们从没见过面,小李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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